成大醫院體外循環師案:職場暴力通報失靈與工會介入
▋案件簡介
107年9月28日,成大醫院開刀房發生重大持刀傷人事件,一名護理師遭受另一名體外循環師持刀攻擊,而另一名醫師於制止過程中受傷。事件發生後,社會輿論主要聚焦於持刀行為、被害人傷勢及刑事責任。
然而,護師工會則是進一步追查:
在重大傷害發生以前,院內是否早已出現職場衝突、言語暴力、肢體衝突及身心風險等警訊?
醫院既有的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與通報制度,為何沒有及時啟動?
▋工會介入:整理資料,重建事件發生前的職場脈絡
事件發生後,時任護師工會理事長陳玉鳳與當事人體外循環師及其家屬聯繫,協助整理工作紀錄、院內互動、錄音及相關文件。
工會取得並整理一段長達1小時42分鐘的主管談話錄音,將其中涉及工作安排、座位調整、另覓工作及離職等內容製作成公開圖表,要求成大醫院說明:
院內早已發生辱罵、肢體拉扯及刑事告訴,為何仍未啟動職場不法侵害調查?
主管多次建議員工另覓工作,是否屬於適當的人員管理方式?
員工反映遭受排擠或不當對待時,醫院是否提供正式申訴及外部調查機制?
醫院是否依規定進行風險評估、工作調整及身心健康追蹤?
護師工會的立場始終是:暴力行為不能被合理化,但個人的刑事責任,也不能成為醫院免除職場安全與管理責任的理由。
▋協助當事人面對責任,並公開提醒醫護人員尋求協助
一審判決後,護師工會協助當事人體外循環師公開向受傷醫護人員表達歉意,並與時任理事長共同錄製影片,說明事件後的反省、心理諮商、法律扶助及工會協助過程。
工會藉由本案提醒醫護人員:
遭遇職場霸凌、言語暴力、排擠、威脅或不當管理時,不應長期隱忍,更不能以暴力處理。當事人應及早保存證據,使用院內申訴程序,並尋求工會、法律、心理或主管機關協助。
工會協助會員,不代表認同會員的所有行為。工會的功能,是確保當事人獲得程序保障與必要資源,同時要求醫院正視制度責任。
▋持續公開倡議,促成監察院調查與制度檢討
護師工會持續透過公開貼文、聲明、影片及媒體採訪,要求成大醫院說明職場暴力事件的處理經過,並呼籲勞動部、衛福部及教育部正視醫療職場中的職場不法侵害與勞動教育問題。
108年,監察院完成調查並糾正成大醫院。
監察院指出,成大醫院雖已訂有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但院內先前發生辱罵、肢體拉扯及刑事告訴時,並未完成正式通報,導致職場暴力處理小組、風險評估、工作調整及身心健康追蹤等機制未能啟動。
監察院並要求成大醫院、勞動主管機關及衛福部檢討相關監督與通報機制。
這項調查結果證明,重大暴力事件不能只被視為個人失控。當醫療機構已知職場存在高張力衝突,卻未依法啟動通報與處理程序,醫院仍須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工會主張:暴力零容忍,職場不法侵害也不能零處理
護師工會持續要求醫療機構建立可實際運作的職場不法侵害處理制度,包括:
由具專業及相對獨立性的單位調查職場暴力案件。
建立明確、保密且不受報復的申訴管道。
高風險衝突發生時,立即進行工作調整與安全防護。
提供受影響人員心理、法律及工會支持。
主管未依規定通報時,應建立明確責任機制。
定期辦理職場不法侵害及勞動法令教育。
醫院不能等到員工受傷、失控、自傷或離職後,才回頭檢查制度失靈的原因。
▋案件意義
成大醫院體外循環師案,是護師工會處理醫療職場暴力與職場不法侵害的重要案例。
工會無法改變已經發生的傷害,但可以協助當事人取得法律與心理資源,重建被忽略的職場脈絡,要求雇主說明管理責任,並將個案留下的代價轉化為制度改革的依據。
傷人不可取。
職場暴力、霸凌及不法侵害,也不應只被當成人際摩擦,而忽略醫療機構依法應盡的職業安全衛生責任。
▋延伸閱讀
完整案件時序、監察院調查、刑事判決及工會歷年倡議紀錄,請閱讀方格子文章: